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是指派遣勞工訂立勞務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有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用工單位必須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要求以及薪酬,用工單位不得將派遣用于其他用人單位。勞務派遣主要以代理招聘,勞務事務代理,人才市場,人事外包、人力資源管理咨詢等各項服務為主。勞務派遣不同于中介公司,勞務派遣必須與求職者簽訂勞務合同,建立勞動關系,而中介公司向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信息服務,只不過想求職者介紹一份工作而已。
因勞務派遣適用于先用工單位以及招聘人事。近幾年,我國已經流行企業把勞務派遣用人,工作人員外派,勞務事務工作外包,包括社保外包,公積金等方式,人力資源得以飛速發展。主要原因有勞務派遣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等工作崗位。并且派遣勞動者與正式員工享有平等的法定勞動權利。
勞務派遣是以人力資源工資為派遣員工提供代簽勞務合同、帶發工資、代買社保等服務為主,最為顯著的優勢是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務關系。得以充分實現人才資源的有效開發以及利用。其中好處如下:
1:最重要的目的為‘讓專業人干專業事’構建和諧穩定得勞務關系。從而增加用工單位的效率。
2:減少事務性工作,幫公司節省成本,有利于用工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從繁瑣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從而集中從事戰略性工作。
3:直接降低成本。降低成本的最明顯的在社保方面。不論性質的企業,可按最低繳費比例,為客戶節省了成本。
4:勞務派遣公司解決政府編制不足的問題,同時不會占用以及影響到正式員工。
5:為派遣員工建立管理檔案,為派遣人員發放福利、代扣個人所得稅、并辦理社會保險。如: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并為派遣員工辦理核定、申領、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