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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工作法
假如我們有一項復雜的工作,先后經過“A、B、C、D”四個環節,我們一般有四種處理方法:
第一種是“跟著感覺走”:先做A,感覺差不多了,再做B,到了C時,想一想還有時間嗎?有時間就把C、D這兩個環節做得細一點,沒時間的話,就粗一點。
這種方法的缺點很明顯,時間緊的任務,A、B的大量努力到了C、D環節就被浪費了;相反,時間寬裕的話,A、B的工作布局就太小,常常會制約C、D環節的工作。
第二種是“跟著興趣能力走”:我知道自己對C這個環節最感興趣,A環節的能力最強,我就先干A和C,最后的結果很明顯,A和C環節的成果,在B和D這兩個環節,被大量浪費——種下的是龍種,收獲的是跳蚤
于是就有了第三種“全局考慮法”:先規劃一下A、B、C、D四個環節的占用時間,再按計劃執行。
這個方法肯定比前兩個好,但它也有問題,通常我們在計劃時會忽視最弱的環節的瓶頸,在執行中又容易在優勢環節上超過預算時間,最終的成果還是受制于“瓶頸環節”。
不就是“瓶頸”嗎?我改,我改,我改改改,就有了第四種方法“強攻瓶頸法”,在“瓶頸環節”安排大量時間,突破“瓶頸”產能,行不行?
可惜啊。我們想一想,既然是“瓶頸”,說明此處的工作效率一定很低,把大量時間花在效率低的環節,會有好結果嗎?
如果借鑒TOC工作法,正確答案應該是這樣:
第一步,根據經驗,我們先判斷B是瓶頸環節,一切流程都要圍繞“提升B的效率”來進行;
第二步,看看B環節的工作方法有沒有優化的空間,而不是花更多的時間到B環節;
第三步,分析A、C這兩個環節,盡量找出不需要通過B,直接到D的工作量,以減輕B環節的壓力。
第四步,再看看B環節的工作,有沒有可以在A、C、D環節直接解決的?
第五步,評估工作目標,再根據此目標評估B環節應分配的合理工作時間——因為瓶頸部分的工作質量決定了最終的工作質量。在保證任務能完成的前提下,剩下的時間分配給其他環節盡充分發揮。
第六步,進入執行環節后,還要觀察整個流程,不要因為B環節用力過猛,導致瓶頸轉移到了A、C、D環節,這也是TOC工作法的重要衡量指標——注重流量的平衡。
此外,我們平常喜歡先做完A,再做B,但TOC有“多批次通過”的建議,所以,我們應該在A的一部分成果出來后,先進入B環節處理,再回頭繼續A的工作,以加強對B環節產能的反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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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不代表有效率
書中有一個有意思的情節,因為某個部門使用了機器人,效率大大提升,可上游環節很快就出現了供應不足,導致機器人開工不足,這些情況,其實大家心知肚明。
可為了配合公司宣傳“先進生產力”的要求,工廠不得不加大零件采購,強化上游生產的方法,最終導致半成品積壓,訂單來不及完成。
“瓶頸”一定是執行層顯而易見的東西,而顯而易見的東西恰恰是決策層最難看見的東西。
所以作者感嘆:“忙碌,不代表有效率”,那些追求局部效益的系統,往往是最沒有效率的系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