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本質,是用善意,去激發和釋放其他人的善意。——彼得·德魯克
3.認為員工必須服從企業
許多管理者求全責備,對員工的要求近乎苛刻,最喜歡用執行力、服從這類關鍵詞。他們恨不得隨便推出一個規定就要求員工一呼百應、全部服從、百分百執行,如果不是這樣,就是員工“有問題”,就要想盡一切辦法“治理”員工。他們覺得員工的思想工作不重要,不認為公司的制度、規定、指令應得到員工內心層面的支持,或者說至少要得到他們大部分人的理解。
企業應該學軍隊、像軍隊,卻不能苛求自己一定要達到軍隊一樣的服從。員工到企業來是為了打工賺錢養活自己,是為了找個機會實現夢想,不是來當兵的。與其追求員工的“絕對服從”,不如讓他們多感受一些 “家的溫暖”。員工有問題往往是人性的共性問題,往往和企業自身平時教育培訓指導工作不足也有極大關系。
4.期待人才自己就能展現好的績效
管理者常常認為提供了舞臺就夠了,可是沒有燈光、沒有音響的支持,沒有給演員提供一定的練習機會,演員就是天生有再好的底子,演出的舞臺劇也會顯得干巴巴不好看。管理者們往往忽略人才培養,因為培養人才要耗費大量的財力物力,而且培養成手之后人才還有離開的風險。
企業要給員工提供的不僅僅是舞臺,更應該是能夠讓員工創造價值的“環境”。這個環境不僅指真實的工作環境,更包括公司規則、學習氛圍、企業文化等這些軟環境。員工只有在企業提供的環境中不斷得到滋養、不斷成長進步,企業才能得到長足發展。
5.不想讓人才享受企業發展的成果
許多管理者覺得企業是股東的、是老板的,員工只是來打工的。你打工我給錢,我們兩不相欠。企業發展再好,利益分配也主要是股東和老板之間的事,跟員工沒關系,員工就拿好應得的工資就好了。
讓員工享受企業發展成果至關重要,只有這樣員工才會感受到自己和企業之間的關聯性,才會覺得自己是這個企業的主人,而不是被企業“奴役”,才能認識到企業是和自己共同發展,才能發揮自己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
企業的競爭最終是人才的競爭,對人才重要性的認識,必須發自內心,體現在行為上,而不是只掛在嘴上。如果企業沒有經營好人才,再好的產品,再新的機器,再先進的技術,也沒有用。
更何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產品同質化嚴重,客戶面對同質化的產品選擇太多,這時候企業唯一能依靠的競爭優勢就是人才隊伍。企業只有把經營人放在首位,才能讓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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