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今天接著與大家分享勞動法。
24、競業限制協議應該在什么時候簽署比較利于企業?內容條款要注意哪些細節,才能控制法律風險?
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指出,競業限制協議最好在員工離職時簽署,不是每個崗位都需要簽訂,要根據崗位在企業的關鍵性、掌握的關鍵信息、技術等因素決定是否與員工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和九十條都有相關的規定。需要注意:競業限制可以約定違約金;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必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違約金未有最高額限制,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可以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25、個別惡意勞動者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下班前申請加班,或者正常下班后在公司內逗留,離職后追討逗留時間內的加班費,企業該如何規避風險?
答:認為這是管理者的問題,員工的工作安排及業績考核應該由上級領導負責,HR應該第一時間把員工加班的情況告之該員工的上級領導,以避免惡意加班。另外,加班要有明確的審批流程,逗留時間長并不能確定為加班,一定要有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后方可按加班執行國家相關規定。還可以申請不定時/綜合工時制來避免企業加班費帶來的風險。
26、未經企業安排,勞動者自行加班,離職后追討加班費,企業該如何應對才確保勝訴機會更大?
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提醒企業應定期修訂企業考勤管理規定,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并進行全員培訓,培訓要有員工簽字確認。加強加班審批流程,一切以書面為準,提前審批生效,否則不予生效。加強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使之能合理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的工作內容,并對能力欠缺的人進行有效的培訓和輔導,關注員工“德”在工作及生活中的表現,倡導宣傳公司企業文化,正向激勵員工,避免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