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如何在《懲罰條例》中詳細明確違紀違規的“一般違反”、“較重違反”及“嚴重違反”?
答: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認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首先是必須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其次規章制度的規定依據勞動法律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工會討論通過,員工公示和培訓、簽收后有效。
《懲罰條例》中列明違紀的大小類別,“一般違反”、“較重違反”及“嚴重違反”的界定要符合法律規定和情理。如一個月內遲到累計達30分鐘為“一般違反”,連續一個月每天遲到早退、不按公司考勤制度出勤的算“較重違反”,連續曠工達3天的算“嚴重違反”。
7、部門經理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機構認定企業非法解雇員工,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答: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指出,在公司范圍里,擁有錄用和解雇員工權限的一定是人力資源部,其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處理。公司需要辭退員工,一定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
8、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企業口頭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企業日常中該如何做,才避免敗訴?
答:海南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提醒您,保留員工曠工證據(考勤不得以電子檔記錄,縮短考勤簽收周期,盡可能讓員工每天簽收自己的考勤),達到嚴重違紀的,發通知至其通訊地址,規定什么時間后做自離處理,保留郵政送達回執。
9、怎樣理解與界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答:合法合理。首先是必須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其次規章制度的規定依據勞動法律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工會討論通過,員工公示和培訓、簽收后有效。員工因工作失誤(本應做但未做,本應不做但做了)導致嚴重生產經營后果的未嚴重失職,與員工工作職責相匹配(保留員工簽收的崗位說明書);營私舞弊則需要掌握員工在公司損失中獲取個人私利的證據。
10、如何追究“嚴重失職、嚴重違紀違規”者的法律責任?
答:保留證據,除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