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假回來,當年的獎金能拿嗎?
??趧趧张汕补咎锔H肆?/span>答:各個城市規定不同,且要參照企業具體情況而定。
2. 產假回來被降薪合理嗎?
答:女職工從懷孕起,便進入孕期10個月加哺乳期12個月的特殊保護期,在該特殊的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女職工受到特殊的勞動法律保護。其中的第一項權利就是薪資受保護,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單位增加工資時,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產前假、產假、哺乳假,應作出勤對待。
3.男職工也有生育保險?
海口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答答:男性生育保險在報銷方面需要區分不同情況以及報銷比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參保男職工,可申請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①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②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已為男職工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和中斷繳費)滿10個月以上;③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且生育第一胎。符合上述條件的男職工,可申請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標準為:流產的200元;順產的1200元;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4.工作出差錯就被辭退,合理嗎?
??趧趧张汕补咎锔H肆?/span>答: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是一個長期提供勞動的過程。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在工作中發生一些差錯是難免的。出現差錯,用人單位首先要調查產生差錯的前因后果,合理地確定責任分擔,而不應該直接把責任都推卸到操作員工頭上。比如,有些工作由于操作比較機械,一旦工作流程設計不合理,非常容易產生差錯,這時就有必要重新研究工作的流程工藝,將容易錯誤操作的步驟作出變更,降低差錯率。一味得懲罰勞動者,并不能實現不出差錯的后果。
但是有些勞動者,確實在工作時沒有投入足夠的注意力,做事丟三落四,不負責任,這種產生差錯的源頭主要在勞動者自身。對于這種差錯,勞動法律法規允許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對產生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賠償可以在勞動者的月工資中扣除,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
嚴重的差錯可能會摧毀用人單位管理者對于勞動者的信心,這樣管理者不再愿意繼續使用這名勞動者。此時是否可以辭退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款用一個“嚴重”和一個“重大”,強調了對出差錯勞動者辭退的尺度。一些小的差錯,后果不嚴重的差錯,不能采取辭退的做法來處理,而是應該引導勞動者積極改善。只有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害的,才能夠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