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讓大家增強點法律的意識,加強點社會的責任,然后那個搞企業的說我們知道,但是問題是我們是做企業的,是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解決的,他說我這里有點事情,順便幫我“海南人才”解決一下,因為他是外向型的企業,經常會有這個把員工送到國外培訓的機會,他說我前兩天剛送出去一批,這不回來還挺好的嘛,結果一個女孩又要走了,我也不知道怎么辦,正好問下三位老師,誰能幫我解答一下。那個專家又說話了,說你不能這么想問題,問你個問題,當初你給他送出去培訓的時候,和他簽訂了培訓的合同沒有?他說簽了。那么你看,怎么是沒辦法了呢?制度上面往往會有約束,一會說那我“海南人才”簽了又怎么樣?然后那個搞勞動法的人又不說話了,然后那個律師又說話了,問他把合同帶來了沒有,“帶來了,這不是書包里放著了么。”律師說,這樣吧,待會節目散了你把那合同給我看看,我看看條款是怎么寫的,其實我這個故事講到這里大家知道已經是出了問題的了,什么問題呢?咱們暫且不說這個制度追溯成本有多高,制度要制定,制度也是要執行的,就是這個款罰了,這個錢拿到手了,這個員工走了,對我們的企業有意義,嗎?沒有意義的,你突然發覺那干活的人沒了,所以理性在現實的面前的時候有的時候顯得特別的無奈,因為他是一個訪談節目啊,談不下去了,主任就說這樣咱們把機器稍微關一下,咱們稍微聊一聊,那機器一關,那主持人看著我,因為我“海南人才”一直沒有說話,他說,老師您是這方面的專家,您給出一個招吧。我說我也沒招了,這樣吧,換一個思路,劉總給您一個建議,無疑前提是治得了要制定,治不了要執行,就是這個款罰了,這個錢拿到手了,這個員工走了,你突然發覺對我們企業沒有意義了,那么我們怎么樣把這個事情變的有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