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發現,實踐中有的單位沒有簽合同,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存在實際用工,就認定勞動關系存在,所以認定勞動關系存在只是個認定標準和舉證的問題。
理論:認定勞動關系的基本標準應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指揮與被指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輔助標準為: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2,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關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實現這種關系的隸屬性。平等性是由勞動力市場等價交換原則決定的,表現在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或服務,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雙方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等價有償的關系。但這種平等性只是體現在勞動關系建立的過程中,雙方是否建立勞動關系以及勞動關系的條件、內容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
文昌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發現,勞動關系建立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平等關系即告結束,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支配或指揮,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此時雙方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兼有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如何區分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呢?文昌勞務派遣公司田福人力認為,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的提供與報酬的給付所達成的協議,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價有償的原則,雇主與雇員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勞務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