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淺談高溫津貼知識。炎熱的夏天,西瓜、冰棍、空調房、泳池已經成了這個季節的代言詞,近日,除了海南連續遭遇上熱帶風暴帶來的大暴雨,個別大陸城市也出現幾場大雨外,全國多地氣溫已然突破歷史極值。除了老太太樹下納涼時喝個小茶聊聊子女間的事,“高溫補貼”則是各地就職員工口中談論最多的話題。那么今天,三亞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就來給大家說說符合國家要求的“高溫津貼”。
網上有媒體報道,部分企業存在這樣的情況,用人單位用實物,如瓜果、綠豆湯、涼茶等來代替高溫津貼。更有網友吐槽,“一片西瓜下肚,幾十塊的高溫津貼沒了,還吃不飽不解渴”。田福人力提醒大家需要明確的是,用人單位不能用防暑降溫飲料、瓜果沖抵高溫津貼。那么,誰有資格領到高溫津貼的福利呢?首先,我們應該知道,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為保障勞動者生產過程中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勞動者高溫作業及高溫天氣下作業額外的勞動消耗給予的補償。早在2012年,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就已經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該文件明確的規定了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領取人群的條件是:屬該單位職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早35℃以上高溫天氣下,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標準在89號文里也有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省級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各地按照規定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判定調整本地的高溫津貼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在這里,三亞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也提醒大家,可以適時進入政府相應的網站窗口查看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