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代繳和農保政策有什么不同之處(二)
來自:田福招聘網
發布時間:2014-08-26 17:35:13
如果一二百元的老年收入,他可以買點油、也可以買點日用品買點肉,應該還是可以支付的,當然這只是一部分,他有家庭贍養的責任,他也是不能缺少的。海南社保代繳的話也可以給個人或者是企業做到省事、省力節約成本支付。新農保這個也是體現了我們原則當中的保基這部分。關于繼承權也是很多農民朋友關心的,那么在新農保是怎么規定寄存器的呢?
這個參保人員如果死亡,無論是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也就是說60歲以后死亡,還是說在不到60歲的時候,還沒有領取,開始領取,沒有達到領取的年齡,那樣的時候,他如果去世了,他個人賬戶上的資金余額是可以繼承的,那么這個繼承的是個人繳費的部分,還有集體補助的部分,這兩部分是可以繼承,但是政府的補貼基金余額就不可以繼承了,那么不繼承的這個部分,就是政府給他繳的那個部分,還放到基金里邊,然后用于長壽者。
這個錢也不是說別的人就可以隨便拿走的,它還是在這個基金里邊來共同形成它的支付能力,那他繼承的時候,是什么機制呢?一次性繼承嗎?今后還是要出臺一些,比如說操作規程,地方上也要根據我們部里邊制定的操作規程,他在制定他地方的一些規定,經辦的一些手續就根據地方公布的一些手續,他去辦理就可以了,繼承人就可以得到這筆錢。海南社保代繳的話如果一旦出現了一些后期的社保問題,都會有專業的的工作人員為你服務的。
還有的就是我們的老農保,現在還有一些地方仍然在推行,有些地方已經終止了,現在又推進新農保,那么兩項制度是如何銜接的呢?原來已經開展老農保的地區要做好新農保的銜接,從我們目前規定就是,凡是已經參加老農保并且年滿60周歲的,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他就可以直接享受,就是在他的原來的基礎之上,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的這個待遇。對于已經參加老農保還沒有到60周歲的,并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這樣的參保人,應該把他的這個,原來老農保個人賬戶里的這個資金,并入到新農保的這個個人賬戶當中,并且按照新農保的繳費標準。這個也是跟海南社保代繳后期享受的待遇不一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