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中國遭遇到了最大的外貿紡織品挑戰,原因在于印度控訴中國向其市場傾銷絲綢產品,并對日前來自中國有關的絲綢產品施加了57%--108%的臨時進口關稅,由此在中印兩國之間引發了最大一宗反傾銷案件。印度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絲綢案件涉及近2億美元,100多家企業參與其中,此案件是印度對華發起的最大一場反傾銷調查案,同時也是有史以來發展中國家對中國實施的最大一起反傾銷案。根據印度本國的反傾銷立案調查程序,涉及此案調查的應訴企業需要在當地政府立案37天后提交反傾銷調查問卷。但是由于當時眾多中國絲綢企業在立案后對是否應訴遲疑不決,虛耗了很多寶貴的時間,導致在做出應訴決定后很多企業無法在政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調查問卷。針對此情況,中國商會部和商會組織應訴企業對印方面提出了采取抽樣調查方式的提議,而印度方面就這項提議是否可行至少花費了一個月的討論時間而同意之后又關于如何抽樣及抽樣問卷的方式花了很長的時間,等到印度政府方面準備好了的時候,已經是立案過去后的四個月了,在這時間里應訴企業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
2005年8月至10月,中國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向印度方面提交了有關案件的材料和相關的證據證明文件。然而,在2006年中旬的時候,案件的初裁還是確立了中國的傾銷幅度。于是,根據此結果中國商務部、商會、國內律師事務所及印度代理律師隨即召開了會議,會議的分析結果表明,初裁的結果對中國紡織品企業往后的出口有著很嚴重的阻礙作用,因此,在會議上提出淘汰質量較差且惡性競爭的落后企業并提出爭取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會議結束后,中方作出了邀請印度商工部來中國考察的決定,只有通過印方自身的實地考察才能獲得進一步的了解和共識。印方考查過后承認印度產出的絲綢質量并不如中國的好,不僅如此印方也了解到僅憑本國企業的絲綢生產是沒有辦法滿足本土國民對質量和數量的需求。而案件的仲裁結果也表明了該會議此決定措施的正確性,印度商工部做出最后的仲裁結果比起初裁降低了30%的理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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