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八條的出臺,拉開了國家第三輪調控的帷幕。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上升至六成,也就意味著限購令再次升級。在這樣的政策打壓之下,全國許多地區的樓市變得冷淡,但是海南的樓市是否也是這樣的情況呢?
從2010年4月開始,調控就成了樓市的關鍵詞,從2011年樓市的關鍵詞又改成了新國八條,曾經有人說目前的房地產情況,調控已經是成為了一種常態,而新國八條的出臺,更是將這種調控上升了一個層次,一方面顯示了國家調控樓市的決心,一方面讓老百姓覺得它的出臺,在意料之中。2011年,針對樓市的新國八條措施正式出臺,這個地產新政為今年的房地產形勢定下了基調,如果說之前的調控是難以抑制需求的話,這次的新國八條則從各個層面作出了限制,試圖改變社會對房子的需求。
我們可以把2011年的新國八條和2010的樓市調控政策作一個對比,首先是價格,2011年個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發展水平,人家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這是2011年新國八條對新房價作出的限制;其次是征稅,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照銷售收入統一征稅,這一條取消了住房營業稅優惠。對此有人算了一筆賬,拿一套原件是50萬的普通住房,按照80萬的價格出售,按照原有規定,應差額征收5.5%的營業稅,應該納稅的金額是(80-50)*5.5=1.65萬元,按照新規定需要全額征收5.5%的營業稅,稅額為80*5.5%=4.4萬元,比原來規定多繳納了2.75萬元。再次是首付,對于待會買第二套房子的家庭來說,首付款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按照這樣的規定,一套普通的商品房50平米按照50萬元的總價計算,需比國八前多付5-10萬元。再是限購,簡單來說,限購就是針對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地居民限購第二套房。對能夠提供一年納稅證明的非本地居民允許購買一套,對已有兩套住房的本地居民,今年內不能購房,對已有一套住房,且不能提供納稅證明的非本地居民,今年不能買房。和2011年限購政策不同的是,在2010年,無論一個家庭擁有多少天住房,都允許其再購買一套,但是新國八條的出臺,徹底的堵住了人們再次購房的口子。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正常不單單是針對上海、北京,按照新國八條的表述,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上漲過高、過快的城市,都得執行這個政策,簡單來說就是,這次的限購令由原來的十幾個城市擴大到了全國,按照這些規定,全國這些城市需要在2月中旬出臺細則,但是截止到目前,只有北京、上海、青島等不到20個城市落實了新國八條的調控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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