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有這樣的一個消息引發了廣泛的關注,以房養老明年將開始試點,就是將房子的產權抵押給金融機構,每個月給房主固定的養老金,房主仍然可以居住,那么對于這種方式,老人看不看好呢?大家是否會接受呢?我們一起來看看。以房養老是最早在國外興起的一種養老方式,就是老人把已經付清貸款的房子給到金融機構,每月給房主付固定養老金,房主仍然可以居住,房主去世之后,房子歸金融機構所有,這個方案一出,這讓四川成都的老人有點難接受了。有的老人甚至會說,我拿房子養老,我的孩子們會罵我的。本來子女之間就有代溝,你這樣子一弄下兒女還會對你抱著什么希望呢?在當前的中國,養兒防老,共享家園的觀念,以及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的遺產繼承觀念依然根深蒂固。把房子抵押用來養老,別說老人們在觀念上難以接受,就是孩子們自己也是不能接受的。老人們的子女兒媳就會說了“拿房子養老,憑什么呢?老人的那點財產肯定是要給兒女的,他不可能啥都不給兒女的。有專家也認為,如果老人辦理了以房養老的手續,一方面可能會給子女造成子女不孝的罵名,另一方面也會讓子女承受不必要的社會壓力。極有可能引發子女和父母的情感危機,不過,除了這些因素,一些老人不愿意接受以房養老的原因還有不信任金融機構的原因,而在湖北武漢,六十周歲的老人有一百三十二萬,占總人口數的百分之十六,這意味著每六名武漢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據相關部門統計,很多老年人由于資金有限,無法入住養老院。或者購買其他的養老產品,而以房養老,武漢人是怎么看得呢?其實我們可以算一筆賬,一套價值七十萬的房子,如果老人從60歲開始養老,預計老人可以活到八十歲,那么這二十年里面,金融機構給到老人的金額是每個月是兩千九百多元。不過有些老人也會比較擔心的就是如果自己活的時間比較長,比方說九十多,一百多歲,那么這房子的錢已經拿完了,我余下的日子應該怎么辦呢?
本文來源:海南招聘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leyangjuntestxxx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