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就有一個疑問,自付的這些項目也是我們自己掏錢、自費的項目也是我們自己來掏錢,那么自費的項目和自付的項目有什么區別。有一個國外的朋友回到中國不習慣了,他在國外只要是必要的治療都是可以報銷,由相應的保險來負擔,但是在中國并不是所有的項目都有國家來負擔,所以社保報銷它有一個一定目錄,這個目錄規定了什么樣的治療什么樣的檢查是可以報銷的,什么樣的藥品是可以報銷的。所以自費項目也就意味著一旦發生了全部由我們個人負擔。
我們來舉例子說明一下,如果一個人的門診花了一萬元兩千是自費項目,那么我們就要把這兩千塊錢拿掉,剩下八千塊錢我們才知道能報銷多少錢,雖然自費跟自付都是我們個人承擔的,但是自費一旦發生都是由我們個人來承擔,而自付的項目它是在社保報銷范圍內,但是按照國家社保的規定由我們個人來承擔,這是它們兩者之間的區別,當我們弄清楚門診的這個時候,這時候我們住院也是同理,一開始我們就說會有一個起付線,而一旦開始報銷了,我們分三個一個是社??梢载摀?、一個是社保范圍內我們個人應該負擔的,另外一些就是自費項目完全由我們個人來承擔,這是時候我們就直接把它分成三個部分。還有的就是一個報銷額度跟自負比例和自費的項目,通常來說社保還有一個叫大額的醫療互助,是在住院達到一定的報銷額度的時候,如果有大額的醫療互助就進入這個范圍。而大額醫療互助的同樣也有它的報銷額度,也有它的自負比例跟自費的項目,而這個時候我們需要把自己個人需要負擔的自己給付。
按照社保的規定我們個人應該負擔的,有三個部分加上封頂的部分以后,然后還有它的自費部分,雖然個各地區的數據不一樣但是我們把每一個地區的數據之后就形成了各個地區,它社保醫療的自己的一個體系。再給大家舉例子說明一下。張先生30歲在深圳工作,月薪3500元聯系參加醫療保險三年,在三級醫院住院15天,一共花費4600元,其中門診是600元住院400元(包含800元自費藥)。如果在深圳600元門診費能不能報銷,是國家不給報銷,如果有的話是從個人的賬戶來負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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