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我們許多人的眼里這個養老保險,存下的是對自己未來的保障。但是眼下,這樣的保障已經不是所有人的首選了,正當社會各界正在熱議如何調整退休制度,來確保其能正常運轉的時候,另外一個嚴峻的問題同樣是浮出了水面,那就是放棄繳納社保。據報道今年全國累計有3000萬人左右中斷了繳納社會保險。3000萬人左右相當于城鎮職工參保的一成多,這顯然已經不是一個小數目了。
養老金個人賬戶空賬的的壓力也因此加大,養老金虧空的憂慮再一次的被提起。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中國公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表示,我國大概有3億多人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今年累計有3000萬人中短了繳納保險。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曾指出,在人社部做一項調查中,有23%的工作人口中斷了繳費,專家稱多地養老保險金支出遠遠大于收入額度,中斷繳社保將加大個人賬戶空賬壓力,投保還棄保看起來是每個人的小算盤,但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加個人賬戶的統賬結合模式中,社會統籌賬戶的資金用于當期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個人的賬戶永遠積累保證參保人員退休時使用,交錢的人少了,意味著供將來使用積累的部分也少了,養老金缺口的疑慮再一次浮出水面。
目前社保中斷的情形主要分三種,一是下崗失業的人員,這類人群都屬于被動中斷。二是小微型企業的員工,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三是比流動性比較大的務工人員,對于中斷繳費這三種不同類型,可追溯的原因也不同,直接的應對方法當然也不同,比如對下崗失業人員而言適當下底繳納的比例加大補貼的力度應該是題中之一。而對于企業拒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現象,除了加強監督的力度關鍵還在于進一步減稅減費加大扶持力度。
至于第三種類型則需要盡快實現全國層次的社保統籌,降低轉移接續的政策門檻,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雇主有責任給勞動者簽勞動合同依法購買社會保險。中斷為勞動者購買社保是違法行為,如果政策沒有嚴格執行理應問責執法機構,然而也有一種例外的情況,便是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卻任然在繼續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雇主可以只發工資不買養老保險。
本文來源:海南社保代理
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leyangjuntestxxx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