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遣公司與被派遣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根據用工計劃審批表簽訂派遣協議一式兩份。
二、用工單位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由派遣公司與派遣人員重新根據具體工作崗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需協助派遣公司辦好員工關系轉移手續。
用工單位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核定的計劃審批表及派遣職工名冊;
2、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派遣人員身份證復印件3張;
4、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
5、派遣員工社保關系情況表,區分各個險種各人的參保情況,包括有無參保,已參保人員的社保號碼,社保繳納情況等。
6、用工單位必須為所有已參保人員向社保報減少,并提供社保同意減少的審批表復印件。向社保報減少的時間必須要在當月15號前,若超過則要在次月再報減少。
7、職工本人填寫的相關資料。
需職工本人填寫的資料如下:
1、溫嶺市新世紀人才開發有限公司派遣員工登記表一張(必須填寫完整,包括照片、社保參保情況、簽名等);
2、無醫療保險卡人員需填寫醫療保險登記表一張(必須填寫完整,包括簽名、照片、身份證復印件、指印等);
3、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需要填寫基本資料、簽名等)。
以上三種資料由職工本人填寫完成后,交由用工單位統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