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事務代理協議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依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協議條款:
一、 社會保險代理事務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甲方雇員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繳費、變更、停保、理賠、費用核銷及養老手冊、醫療保險證辦理等事務。
2、甲、乙雙方約定在 海口市 為甲方雇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參保地及參保基數、費率按甲方要求及參保地相關政策執行,如遇參保地政府調整社保基數或費率,則按照新的社保政策執行。
二、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三、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雇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乙方將以此為準,為甲方代辦本協議約定的社會保險事務。
2、甲方應于每月 3 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提供當月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增減員表》(附表一)及《社會保險代理費用明細表》(附表二)及其他變更信息。
3、若甲方提供的名單或數據有誤而引起經濟糾紛或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按甲方要求為其雇員辦理社會保險費或其它規定項目的補繳手續時,因不足額繳納或補繳所發生的滯納金及利息,由甲方承擔。
5、乙方代辦的各項社會保險事務中,涉及到需由單位預先墊付費用的,由乙方墊付。辦理養老手冊、醫療保險證等的工本費由甲方支付。
6、甲方雇員發生工傷的,甲方應于發生工傷后24小時內首先電話通知乙方,然后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乙方確認,如因甲方原因延誤工傷認定或導致不能認定工傷,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經濟責任。
四、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代辦社會保險事務所應提供的各種申報材料,同時對甲方雇員進行立冊登記管理,便于查詢核對。
2、乙方須按甲方確認的名單、數據進行社會保險費及其它規定項目的繳納、補繳、停繳手續。
3、甲方雇員發生工傷的,乙方應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海口市社保局規定的有效工傷申報時間內,按規定的工傷認定程序提供工傷事故報告及認定的相關文件,并承辦具體申報、索賠事宜,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傷認定或導致不能認定工傷,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經濟責任。
五、 費用的結算
1、乙方按照¥ 60 元/人/月的標準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務費。
2、甲方于每月的 5日前將當月的社會保險費及代理服務費轉賬至乙方指定賬戶:
1)開戶名:海口田福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開戶行:工商銀行麗晶支行
3)帳 號:2201078709000017789
3)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項后三個工作日內按對應金額向甲方提供勞務費發票。
六、 違約責任
1、甲方雇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將視情況中止該人員的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并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1)甲方雇員資料存在虛假情況的;
2)甲方雇員因出境定居、死亡、失蹤、受刑事制裁等難以履行代理義務的;
3)甲方雇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或代理服務費而造成甲方雇員繳費記錄中斷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按時足額支付了社會保險費及代理服務費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雇員繳費記錄中斷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并不涉及與甲方或甲方雇員在協議或事實上的任何勞務或勞動法律關系,若因甲方與甲方雇員或第三方發生與本協議委托事項之外的其它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5、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服務因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將視實際造成后果提出書面的解除協議要求,并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七、 協議變更、解除、終止及其它
1、本協議所列條款,如遇特殊情況需修改、變更時,任何一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協議;任何一方若單方解除協議,應承擔對另一方所造成的相關法律后果及經濟損失。
3、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之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協議,本協議有效期自行續延 3 個月。
4、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不續簽也不續延的;
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支付乙方人事代理費用及代理服務費的;
3)法律規定應解除代理關系的。
5、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本協議無法執行,甲乙雙方無條件終止協議,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以實事求是、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協議履約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公章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附表一:
年 月社會保險增減員表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補繳年月 |
應繳年月 |
停保年月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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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年 月社會保險代理費用明細表
單位:元
序號 |
姓名 |
代付社保費用 |
代理服務費 |
代辦保險憑證工本費及其他 |
總計 |
公司部分 |
個人部分 |
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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